今年60歲的揚州寶應人胡光曾有過風光的人生,后因犯合同詐騙罪入獄。刑滿釋放后為快速“翻盤”,勾結獄友組建跨國販毒網絡,通過“褲襠藏毒”等極端方式,4次從東南亞走私冰毒近500克!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6月27日從揚州檢方獲悉,6月25日,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提出的罪名指控和量刑建議,對胡光等14人作出宣判。
查獲的毒品
入境安檢時有意“夾緊雙腿”竟然順利過關
2023年2月,監獄把即將刑滿釋放的人員集中到一個監房,在那里,胡光認識了因販毒入獄的老鄉吳今,兩人都對“販毒來錢快”深以為然。2023年4月,吳今出獄。同年5月,胡光刑滿釋放后找到吳今,央求他帶自己“入行”。吳今答應了,并承諾帶他去見“大哥”。
“大哥”叫陳家勝,踏入販毒圈已有20余年。2023年11月的一天,三人見面后,一拍即合。陳家勝稱,他在越南、柬埔寨、緬甸有渠道,可以拿到純度較高的冰毒,每克進價400元,拿到國內,每克售價可達兩三千元。胡光問貨怎么才能進關。陳家勝告訴他,放在身體隱蔽處。胡光問:“塞在褲襠里行不?”陳家勝說行,但他只負責買,不負責帶。胡光拍著胸脯說自己可以。
2023年12月24日,胡光給了陳家勝2.5萬元,用于途中開支及購買冰毒。次日,二人從南京飛經廣州,出境至緬甸仰光。陳家勝打車把胡光帶到一家賭場,讓其在樓上休息,他外出將1.75萬元人民幣兌換為緬甸幣,然后聯系熟人買回60克冰毒,對方贈送50顆麻果。在房間,陳家勝教胡光將冰毒的原小包裝拆掉,裝入4個封口袋,用黑膠帶纏裹貼入內褲。12月28日,二人在仰光機場用小費打點后成功登機。在云南昆明入境安檢時,胡光有意夾緊雙腿,竟然順利過關。
3次“人肉闖關”均獲成功,兩人得意忘形
在回寶應縣的車上,胡光又給了陳家勝8000元,后兩人去了吳今住處。考慮到吳今在毒友圈人脈廣,有助打開銷路,他們分出3克冰毒,送給其吸食。吳今品嘗后搖頭稱“質量一般般”。為這批貨花掉3.3萬元的胡光,頓時有了抱怨。但埋怨歸埋怨,手上的貨總得出掉。二人分頭銷售,胡光拿走40克冰毒,余下17克冰毒及麻果歸陳家勝。此后全部清貨時一算賬,發現凈虧1萬余元。惱火的胡光讓陳家勝帶他重新進點好貨,已經從胡光身上賺到錢的陳家勝不想再操心,以種種借口拖延。
直到2024年9月初,陳家勝同意出國找貨。9月7日,二人抵達與越南搭界的云南河口口岸,搭識了一名叫鄧雯華的女子。鄧雯華便聯系上線送來53克冰毒,因貨品“出色”,兩人很快分銷一空,大賺一筆。嘗到甜頭后,陳家勝聯系上之前在越南結識、現在在柬埔寨境內販毒的李琦,于2024年10月27日與胡光飛抵柬埔寨金邊。李琦表示,500克起賣。貨送到后,陳家勝返還100克給上線,作為其和李琦的好處費。手握這么多冰毒,胡光不無擔心:“如果全部貼在身上,鼓鼓囊囊的,海關一眼就會查出,咋辦?”陳家勝讓胡光分出約300克冰毒,藏在旅館衛生間的天花板上。
2024年10月28日,胡光隨身夾帶100克冰毒,與陳家勝從廣東深圳寶安機場入關。回家后,陳家勝分得20克。很快,兩人手中的貨均告售罄。3次“人肉闖關”均獲成功,二人得意極了。
庭審現場
警方在機場嚴密布控,當場搜出290多克冰毒
2024年11月7日,他們再次飛往柬埔寨,將藏在旅館天花板上的8包冰毒全部取出。胡光將5包仍貼于隱私處,得意忘形的陳家勝則將剩余3包直接揣在上衣和褲子口袋里,二人于11月9日凌晨飛抵深圳寶安機場。
而此時,接到舉報的警方已在機場嚴密布控。當二人面不改色地走近安檢儀時,埋伏多時的民警從兩側包抄,民警當場從胡光身上搜出冰毒166.38克,從陳家勝衣袋內搜出冰毒124.75克。經檢測,這批冰毒里的甲基苯丙胺含量為76%左右。據悉,首次吸食甲基苯丙胺含量為76%的毒品即可能引發急性心衰,3次使用即成癮概率超90%,吸食致死風險比40%純度產品高3倍。
鑒于胡光和陳家勝4次走私近500克冰毒及50顆麻果,且涉及多層次販賣,案情重大,公安部決定掛牌督辦。為盡早查清事實,警方商請揚州市檢察院提前介入。至2025年1月,李琦、鄧雯華及包括吳今在內的10名下線陸續到案。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,揚州檢察機關對胡林等14人批準逮捕。2025年6月10日和20日,經揚州市、寶應縣兩級檢察院提起公訴,胡光、陳家勝、李琦、鄧雯華4人在揚州市中級法院,吳今等10人在寶應縣法院分別受審。
6月25日,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提出的罪名指控和量刑建議,對14人作出宣判:被告人胡光犯走私、販賣、運輸毒品罪,與前罪判決尚未執行的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六個月零三日并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六個月零三日,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。被告人陳家勝犯走私、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,數罪并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,并處沒收財產5萬元、罰金3000元。被告人李琦犯販賣毒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年,并處罰金3萬元。被告人鄧雯華犯走私、販賣毒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1萬元。其余10人也悉數獲刑(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)。
通訊員 揚檢宣 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 陳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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